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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先解散后清算。清算义务人不依法清算的,按照下列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
根据您的需求,现整理一份清算方案供您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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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后清算程序如下: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半以上同意,可以在合伙企业解散后15天内指定一名或者几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未在15天内确定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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