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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
1、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2、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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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应该找公证处。 1、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必须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资格证明; (3)拆除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提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 (4)实施强制拆迁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3、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通知对拒绝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拒绝受理的决定,应在申请人依据《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后7日内作出。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可以由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提出,也可以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申请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人为公民个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二)资格证书;拆迁人应当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出具的拆迁许可证;受拆迁委托的委托人应当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当提交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理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管理人)和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使用人的证明。;(三)拆除产权纠纷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证明。;(四)实施强制拆迁的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或者人民法院院长发布的限期拆迁公告;(五)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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