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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厂辞工了,能要求结清全部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正常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可以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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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一般辞退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的不同来计算补偿的资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你在该单位工作了2年那么你应该能得到两个月的工资,在该单位工作3年那么你能得到3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如果再改单位工作满了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还是按照一年计算四舍五入嘛。如果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获得补偿金的6种情况。 ①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薪资报酬;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签;④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⑥用人单位采用其他不合法手段辞退员工的。 3、如果你所在的用人单位用人随意,例如:你在单位并没有违反规章制度,并没有严重失职,并没有营私舞弊。但用人单位选择主动跟你终止合同,也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这种行为并不能因为“见多了”就觉得他是正常的,这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了,虽然你是占弱势的员工,但也绝不代表用人单位就有这样的权威。如果你遇到了以上问题,请大胆向公司要求支付赔偿,并且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还要按支付标准支付2倍赔偿金。所以,公司一旷工的名义辞退员工的,依旧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赔偿。
劳动者被厂里辞退的,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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