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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
产假包括两部分,一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98天,该假期为带薪假,休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应该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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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从来都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虽然相关法律中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的时候还是困难重重,不少被执行人甚至以身试法,公然对抗法院的执行人员。那么大家知道我国关于法院强制执行最新规定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时是有相关的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 3、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扩展资料: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2、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3、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4、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5、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6、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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