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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今日上午9点30分许,发生刑事案件,于某(男,30岁)持刀在孙庄村的街上见人就砍,今日上午10时民众报警。据悉,于某持砍刀在孙庄...
10月21日今日上午9点30分许,发生刑事案件,于某(男,30岁)持刀在孙庄村的街上见人就砍,今日上午10时民众报警。据悉,于某持砍刀在孙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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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今日上午9点30分许,廊坊发生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于某(男,30岁)持刀在孙庄村的街上见人就砍,今日上午10时民众报警。 据悉,于某持砍刀在孙庄村街上将王某某(女,69岁)、吴某某(女、53岁)、李某某(女,45岁)等三人砍伤,后又在李某涛(男,35岁)家中将李某涛砍伤,随后开着银灰色的五菱面包车潜逃。目前,被害人王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涛正紧急抢救中。根据分析,于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判刑: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对于杀人,应当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确定其相应的罪名,按照罪责刑一致原则进行量刑。 并不能简单的说杀人判什么刑罚,要根据被告的具体犯罪构成进行分析: 凡年满14周岁的,就要对杀人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只是刑罚的轻重不同。故意杀人的刑罚要大于过失杀人,精神病患者不符合犯罪构成的主体,因此精神病患者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这里所说的精神病除间歇性精神病在正常情况下)。此外很多罪名也是可以转化为故意杀人的,例如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如果发生被虐待的监管人员死亡的情形,则转化为故意杀人罪一罪定罪处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故意杀人致死死刑,故意杀人未遂15到20年以上,正当防卫无罪,不是故意杀人致死的10到15年,非故意杀人未遂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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