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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不得包括以下内容和文字:(1)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2)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大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号码(...
一、尽量要简短; 二、名字不要取得太大众化,一般已经被注册完,或者通不过; 三、不要取违反国家法律的名称,肯定通不过,敏感的词汇尽量不要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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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1、纳税人名称即公司名称; 2、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每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纳税人究竟是谁,一般随课税对象的确定而确定。 3.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的名称,如果纳税人是单位,那么纳税人名称就是单位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如果纳税人是个人,那么纳税人名称就是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的名称,如果纳税人是单位,那么纳税人名称就是单位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如果纳税人是个人,那么纳税人名称就是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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