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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
分公司能签房屋承租合同。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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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关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杜绝非法交易和私下交易,我国实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1、产权证明[红线图、《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2、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委托下属单位经营的房出租须提交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委托证明(原件)。
分公司能签房屋承租合同。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如果分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就是市场房屋租赁,经过总公司的同意可以签订租赁合同,但分公司签的每一份合同总公司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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