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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旧的宅基地,又生了孩子能不能再申请一块

2022-07-2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乡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乡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准许; 2、在乡村要建房,应当首先是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则,如果该村民立户后而无房寓居,能够向本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认可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准许后,再由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准许后就能够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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