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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
一,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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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主动接收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停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按照您的情况,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1、被保险人出具《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一份提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提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被保险人出具的《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对情况进行严格调查核实。3、失业人员应认真填写《失业保险申请登记表》的所有正面栏目。4、支付三张一英寸彩色照片和一张失业身份证复印件;5、完成后,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区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费:(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一年以上的;(二)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失业登记,有就业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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