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主体变更,主要看单位方面是否变更了原有的劳动薪酬待遇,如降低薪酬待遇或单位不愿续签合同,那单位方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2、主要是经济补偿金,如果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3、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应该不包含应扣除的社保部分。4、失业金的领取月数主要是看你连续缴纳失业保险的期限,失业保险领取一般是3到24个月,你最好咨询下社保机构。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4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2,992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