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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
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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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外自愿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簿、,,,或旅行证件。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户口都是外地,如果经常居住在当地,在当地能起诉离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这个人是长春市的吗做什么生意 如果在两年内不起诉,起诉诉讼时效,你的胜诉权就丧失了.除非对方主动向你还款. 如果起诉,虽然近期不知对方有无资产,但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时对方没有资产,可以先申请中止执行,等对方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如果不能找到对方有效资产,要回钱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还是应当积极找到该人,要求以有效资产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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