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
1委托公司某个人或者律师到山东提起诉讼。 2需要携带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公司和山东客户签订的合同,你方履行合同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地户口在长春社保是不能个人交的,要是想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只能是在户籍所在地缴纳。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可以的,只要达到以下条件的,就可以在长春落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吉政发〔2015〕4号): (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长春、吉林两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在长春市、吉林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两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两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准予落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你可以依照你的具体情况对照一下,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你可以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913人已浏览
551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