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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严格按照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使用土地。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
1、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数量和用地总规模的原则。 2、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社会事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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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自愿原则。农村宅基地退出奖励试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二)合理补偿原则。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县人民政府对退出人给予补助。原使用人为本村村民的,复垦后的土地优先由其承包经营。 (三)合理利用原则。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并优先复垦为耕地。 (四)统筹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应与当前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有效整合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项目区内工程设施应与周边的沟、渠、路相互衔接、连接畅通,便于地方百姓生产生活。退出宅基地复垦后,一律不得再新审批宅基地和房屋建设。
一、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二、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征地拆迁,是国家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在进行的过程中遇见的现象,一般都是会进行赔偿的。那么征地补偿安置有哪些原则呢?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 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 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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