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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解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通常有土地使用权证就能够了,各行准则不相同。风险吗,只要借贷方能还息金和现值,就没什么风险,是完全能够解决典质借贷的,典质额度是根据土地估价组织的评估价值,如果不放心能够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认定。并且根据银行相关文件的要求,土地与地上有照房屋建筑物是要捆绑典质的。看你的情况,你得解决土地使用者变换,可能更高。然后解决典质的土地评估以后,要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解决备案和他项权利证。如果土地使用者不是你单位名称,银行可能不会给你借贷,联盟各银行对土地使用权借贷额度比例进行确定的。通常在50%-70%,就能够和银行订立借贷合同了,交纳相关税费,然后就能够正常解决典质了。主要的风险就是土地使用者的确定和土地性质的确定不知你是银行还是土地使用者。但总的来说,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在你足量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土地部门给你核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子是赠与给你老公了,属于这个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
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对方可处理登记在其一方名下的房产。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未侵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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