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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携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薪水卡交易记录、薪水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
1、拖欠的工资通过下列方式才能要回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调查并进行处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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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先跟业主协商解决,如果不行的话,可以自己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就向法院起诉处理
1·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2·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可以。你这种情况很普遍,当然“用工合同”是最好的证据,可是你没有。只有证明你和这个单位有劳动关系,才能走程序来解决问题。1、找其他工友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过,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都要写清楚。2、你的考勤表,你偷偷想办法拿到也行。3、发工资的工资表,也可以证明你在这里工作过。以上三条,其实对普通打工者来说,做起来也很困难,你要想办法,偷偷地进行工作,看能否搞到一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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