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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在法庭上接受诉讼当事人的质证,有着深刻的法律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理论认为,法律程序不仅是为寻求公正的结果而设...
;鉴定结论是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针对专门题目入行分析,鉴定后所做的结论。 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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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家庭暴力鉴定依据:家庭暴力分为一般暴力和冷暴力!一般暴力是指进行人身攻击,损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冷暴力是指对对方进行经济控制、精神冷淡等。现在法院建议模糊冷暴力概念!你是一般暴力,最好去有资格的医院进行专业的鉴定,有证据才好诉讼!如果是冷暴力,取证比较困难,你的孩子可以作证,他已经16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对他的证词会给予一定考虑,如果认为其作证的程度符合其年龄、智力,应该会予以采纳。
在法律规定上和法学理论上,过去以及现在都从来没有关于非法同居这样的概念以及这个概念的含义的阐述,这个词汇是外行人不知道基于什么原因编排出来的,却反而被很多专业人士使用,实在匪夷所思,其实,任何社会行为如果用法律评价,都可以评价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以及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法律不涉及的领域或并非法律评价的领域,关于同居的问题,如果说结婚属于合法同居,重婚属于违法同居,那么除此之外的同居,根本不在法律评价之内,比如单身青年男女的同居,这个行为应该接受道德规范的评价,而非法律的评价,只是有些人认为婚前同居与他们的道德观相冲突,于是为了攻击这种行为,就绑架了法律,提出了所谓非法同居,提出是胡说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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