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刑...
对方起诉后。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裁定适用于以下范围:(1)不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3)驳回起诉(4)保全和执行(5)允许或撤销诉讼(6)中止或结束诉讼(7)补正判决书的错误(8)中止或结束执行(9)取消或不执行仲裁裁决(10)不执行公证机关给予强制执行有效的债权文件(11)其他需要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对于在什么情况下法院裁定债务重组,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债务重组的前提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其次解决的方式是“申请破产”和“私下协商”两种,然后“申请破产”必须上报法院,这是法律程序,法院需要做出裁定(虽然破产处理的过程复杂),所以,债务重组需要法院裁定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申请破产”。另外,“申请破产”的主题有三个:债权人、债务人、人民法院。
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比较多,一般来说,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五种: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人民法院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2、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发回重审; 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4、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5、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你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一些重要信息以做判断,所以还需你再详细说明一下具体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5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