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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个人物品,承运人应负责赔偿,但这种问题不容易解决。如果行李中有贵重物品,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在客运中,乘客通常随身携带...
可旅客运输站附近可以发行临时身份证,市民可以申请领取换领取,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期间,需要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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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般规定,当旅客发现行李丢失后,应该在抵达地进行行李丢失申报,一般在机场都会有所搭乘航空公司的办事处,申报时需带上机票、身份证、护照等相关票据和证件。从楼主的问题来看,楼主这一步已经作了。然后楼主就是等待。若行李在旅客到达抵达地之日起二十一日后仍未到达,旅客才有权向承运人(也就是航空公司)提起赔偿请求。就算行李在21日内到达,一般承运人也会支付一部分延误补偿费。但还有一个规定,有下述三种情况之一的,行李丢失的责任在旅客一方,承运人无责任: 1.没有按时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在飞机起飞前30分钟办好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 2.托运行李中带有违禁物品 3.托运行李中有贵重物品,比如现金、票据、重要文件等(航空公司明确规定贵重物品请旅客随身携带)。除此以上三种情况外造成行李丢失的可以认定为航空公司的责任。
运输公司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如果由于乘客自身的错误和不可抗力,运输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当乘客购买车票乘车时,其与运输公司之间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运输公司应当根据合同内容履行义务。 当乘客将行李交给司机并告知他们妥善保管时,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李。 运输公司丢失行李,无法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妥善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高速铁路行李超重,对于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四裹运费。每人免费携带的重量核体积为:儿童(含免费儿童)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其他乘客20公斤。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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