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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实际损失向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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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就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问题,答案是: 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 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其中是包括董事、经理,部门经理的。 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董事经理任职期间,后者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的若干时间。 4.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1.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须支付违约金。 2.只有关于服务期和竞业禁止方面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违反保密义务,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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