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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政策具体如下: 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规定国家允许存在特...
单位集资建房政策具体如下: 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规定国家允许存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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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政策具体如下: 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规定国家允许存在特殊情况的单位或公司进行集资建房,这类房产可以办产权证书,但不能办土地证。 二、集资建房与集资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是不同的概念。 1、集资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是指在众多城市郊区,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些房子一般俗称小产权房。 2、一般意义上的单位集资房由单位职工共同出资修建,房屋的总体产权掌握在单位手中,因集资建房政策本身的特殊性和地方规章条例的限制,职工取得产权一般要经过一段过渡时期,有的长达数年,单位职工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仅享有房屋的使用权。
单位集资房价格虽然是比较便宜,它的地段也比较好,是单位职工的福利之一。但单位集资房一直有个知名的缺点,就是它的产权问题。现在又出了一定的新政策。单位集资建房政策具体如下: 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规定国家允许存在特殊情况的单位或公司进行集资建房,这类房产可以办产权证书,但不能办土地证。 二、集资建房与集资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是不同的概念。
1.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是可以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我市购买成套住宅(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可落户3人。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一人。一套住房五年内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原房主的户口应该迁出)。有一点要关注,落户口,应该原来的户主把户口给转出去,卖房子给你的户主假如死活不把户口转出去,你还是不能转成南京户口,这个事先要了解好,协议好的你可以去南京公安局户籍科咨询或者再南京公安局网上查询。带上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费用很低的2.档案可以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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