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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损失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二级科目。债务重组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一定的...
资产减值损失一直都是平的啊 因为资产减值损失和费用类科目是一样的都是在月底转入到本年利润中去的 所以本身就没有余额的所以根本不需要做反向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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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关联交易。按照香港联交所和其他一些国家的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士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法律上并不禁止关联交易,但规定超过一定数量的关联交易必须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目的,但是如果关联交易比较繁琐、复杂,披露起来就很困难,并会被认为是"不宜上市的关联交易"。所以,通过资产重组,尽可能地减少关联交易,把"不宜上市的关联交易"转为"不影响上市的关联交易"。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本书“收入”相关规定,按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2)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非现金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提高资本利润率,以利于取得较高的股票发行价格,重大资产重组的目的,使上市公司获得尽可能大的市值,这也是资产重组最主要的目的。避免同业竞争。要求避免的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士之间,因从事同类生产经营业务而产生的竞争。所说的关联人士,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规定相当繁琐,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可以简要理解为两种情况:一是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母公司,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士;二是上市公司母公司控制下的各个子公司,也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士,如果该等关联人士从事与上市公司同类的生产经营,则会产生利益上的冲突,会被管理部门认为不宜上市。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存在这种情况,必须通过资产重组进行处理,以求避免与关联人士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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