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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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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和患者应当共同委托任何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能向其中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进行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交付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所有涉及的医疗机构应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单位,当事人申请办理卫生行政部门时,只能向其中一家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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