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等其它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时,可以查封保全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在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等其它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时,可以查封保全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保全,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意思就是说在诉讼前、诉讼中或者执行程序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原因可能到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他人的严重损害,则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用以避免当事人一方将股权转让或者低价变卖,保障公司股东的股权能顺利进行执行。 事实上,在股权保全的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不能依据法律文书或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则我国的人民法院有权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将拍卖变卖而来的价款用于偿还相关债务,这些都是人民法院的权利范围,被执行人的股权也是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对象,股权持有人不得随意抵抗,否则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更多的一个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执行人在股权查封期间就不能够将股权自行转让,股东也不能得到股息和红利。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可以。作为财产性的权利,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可以对其进行查封。股权查封,即对该部分股权进行冻结,禁止股权的转让或交易等行为。一旦被执行人或债务人无法执行生效裁决或判决时,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执行该查封的股权,使债权方或申请方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受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