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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
《》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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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咨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应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管理协会等。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上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法律规定了动物的两种免责事由:一是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主要是指受害人故意敲打、挑逗他人饲养的动物等情况造成自身损害,可认定受害人的过错是引起损害的全部或主要原因,从而免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二是第三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是指类似上述的情况,但是由第三人引起,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非法占有人非法占有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无须承担责任。动物的间接占有人也不纳入承担责任的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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