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交警部门扣留车辆后,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没描述清楚,一般是本市的交强险才过户
1、交警无权扣留法院查封的车辆。 从法理上,法院查封的车辆非正常行驶车辆,不能作为交警行政管理“相对人”,交警无权扣留这些车辆。 其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应服从、尊重生效法律裁定,维护司法的权威。人民法院对扣留查封车辆的交警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和罚款。 2、法院和交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国家机构,它们行使国家权力的目的、功能各不相同。法院行使司法权,交警行使行政权。 行政权即行政机关依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依自己的单方面意志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某种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力。法院查封扣押的车辆是否属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到行政机关即本案中的交警是否有权对这些车辆作出处理决定。 3、查封车辆不在交警管辖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范围内,所以交警无权扣留法院查封的车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