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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适用部分。这部分视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说理的地方,我们应允许,在复议决定书中应予以体现。通常以“申请人称和被申请人称”两...
行政复议的程序: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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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公正原则应当得到遵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适用法律依据正确。行政复议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与适当作出新的裁决,这一裁决要做到公正,必须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它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时,在事实的认定上、法律的适用上以及作出决定上都更能够符合法律和事实,做到无懈可击。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变更、确认违法或者撤销;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者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些行政复议决定能否体现公正,就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适用法律。 二是裁量适当。行政复议决定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裁决,还应当从裁量适当中体现公正原则。大量的、变化无常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实施时,往往根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一些原则性的条文,有可供行政机关选择的措施和处理的幅度,因此,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但是这种处理适当不适当,行政复议时,就需要行政复议机关予以裁量。这是对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的第二次裁量,行政复议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裁量权时,坚持做到裁量适当。 三是解决矛盾和争议,不得回避,不得不作为。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人民群众信任你,找到你,决不能推出去不管。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把实现行政复议的宗旨,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 在行政复议法中有一系列的规定保证公开原则得以贯彻。如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听取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意见、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其次,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以外,申请人和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三,规定被申请人(也就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如不提供则视为没有证据、依据,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撤销。这些规定都体现着公开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认真依照这些规定去做,就可以消除人民群众的顾虑,使行政复议发挥有效的作用。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四份。第三人每增加一人,申请书应增加一份请书应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2、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3、送达回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并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供本机关核实。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应出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供本机关核实。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时,应留下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便本机关核实相关情况。
行政复议不开庭的,因为只有法院才需要开庭的,但是行政复议需要审查。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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