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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卖掉所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属于登记人一人所有,前提是双方没有事先书面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没有共同还贷的,一般为个人房产,不参与的分配;如果有共同还贷的,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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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购买的房产 1、结婚前,若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子,这个房子一般视为出钱一方的子女所得,属于赠与个人财产。 2、结婚前,若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子,而且有明确是赠与夫妻两人的,那这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购买的房产 1、结婚后,若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子,而且有明确表面该房子是赠与一方的则是个人财产 2、男女结婚后由其中一人父母出钱给孩子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也是出钱方子女的名字,该房产则是个人财产。 3、结婚后,若是父母出钱为双方买的房子,这个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 “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婚前买房下列情形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婚前一方买房,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 4、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约定为个人财产。 5、一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配偶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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