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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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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范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提取时间间隔:职工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在实践中中,如果该地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操作。
租赁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为: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流程为: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将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租赁发票(收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资料提取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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