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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什么写你哥的名字?因为其出资?这点很重要,如果不能证明这里面有什么内情或是别的情况,此房屋很可能就被认定为你哥嫂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
房产证上写的是哥哥嫂子的名字,曾也一起还贷了一年多,房子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嫂子是无权私自对房子进行处理的。夫妻已经离婚了但未对房子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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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该房子的购房款虽然是你支付,但仍属于你哥哥所有,你的付款最多算你哥哥的借款,如果你哥结婚后没有立遗嘱去世,那么他妻子是其遗产(包括该房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你不能得到房子,只能要求其再遗产范围内偿还你支付的购房款。你哥哥不可能立遗嘱那么你可以跟你哥哥定个协议,明确该房子系由你出资购买,产权归你所有等。
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父母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但你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可以享有继承权。
这是一个遗产继承的问题。要分遗产就要分清楚哪些财产是遗产,哪些人是遗产继承人。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你所说的房子是你哥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就要把你哥和你嫂子的个人部分分开。首先,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也就是说那套房子一半是你哥的一半是你嫂子的,你哥的这一部分由你父母、嫂子和你侄子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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