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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
强制性规范是有硬性规定,如各种公司类型规定了股东人数和最低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和会计法规,公积金提取,解散等重大事项必须三分之二股权数通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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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请求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当提供。 2、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应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 4、股东因行使知情权受到阻碍,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作出裁定。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合并、转让、实行股份交换、出租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更或者修改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6、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7、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就收购股份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在该期间经过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 9、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的,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 10、人民法院裁定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的,应当限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并指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原告股东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11、下列情况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议决议:(1)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2)股东会议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 12、股东主张撤销股东会议决议,应当自股东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3、股东以股东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侵犯股东合法权益为由,请求确认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4、股东主张股东会议决议无效,应当自股东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5、股东参加了股东会议且对会议召集程序未表示异议,或者虽对会议召集程序表示异议但对决议事项投票赞成,或者虽投票反对但已以自己的行为实际履行了股东会议决议,其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股东会议决议或者认定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16、股东请求公司按照股东会议决议向股东支付股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7、公司向主张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主张以其股息补足或者抵偿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者控制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9、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
公司股东变更国籍,对公司性质没有影响。我国认定公司性质是内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标准并非仅根据公司股东国籍进行判断,对股东出资来源是境内或境外是重要判断依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公司的股东变更国籍,不会改变公司原有的性质,该部分投资不属于外资,企业性质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国籍的股东所持的股份为内资股。 风险提示: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无对于股东变更国籍后是否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强制性规定,在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的公司主要注册事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公司股东变更国籍,对公司性质没有影响。我国认定公司性质是内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标准并非仅根据公司股东国籍进行判断,对股东出资来源是境内或境外是重要判断依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公司的股东变更国籍,不会改变公司原有的性质,该部分投资不属于外资,企业性质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国籍的股东所持的股份为内资股。 风险提示: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无对于股东变更国籍后是否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强制性规定,在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的公司主要注册事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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