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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员。国务院1999年3月17日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九项基本权利,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九项权利是: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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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职权: 1.警卫权。警卫措施有包括武装警卫,安装技术设备,规定特殊的值班、出入登记、出入检查制度和随身警卫等。 2.安全检查权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确保安全的需要而对某些重点场所和设备进行防爆、防火、防盗等的安全检查;对于一般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也可以进行定期的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对他人造成损害,如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就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业管理人纳入“高空抛物”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对于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安全保障义务是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下基于公平、正义的需要而得出的,是一种法定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积极作为的义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损害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规责原则上,安全保障义务应适用过错责任规责原则,由受害方承担义务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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