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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借条一式两份诉状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如果他不给,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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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起诉对方,已经胜诉,案子已经结束,不存在反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提出反诉,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说,依照规定,反诉的期限是案件受理后到法庭辩论结束前。你说的可能是一审胜诉后,对方不服上诉了,上诉到上一级人民法院了吧如果是上诉的话,你是被上诉人,你应当针对对方上诉的理由进行答辩,因为二审法院审理只限于上诉请求,只对当事人不服的进行审理。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程序,不用担心。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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