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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能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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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劳动争议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期限的限制。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从而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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