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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出差比较特殊,很难遵守8小时工作制,一般出差单位会有补贴和特殊的待遇,并且劳动法对出差的工作时间这种没有特殊的规定。 2、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搜索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法定假日期间在外出差应视为加班,加班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至于加班时间计算,却相对比较麻烦,因为如何界定“出差期间全部处于待工状态”,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可比性,故很难量化。通常情况下,可按照一个整工作日(8小时)或一个半工作日(12小时)计算。
出差也是单位给员工安排的工作,那么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是周末的话应当支付2倍工资或者安排倒休。有的公司会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出差的一些补助或奖金,但这些不等同于加班工资。 以上说的是你执行标准工时的规定,如果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不定时工作制,那么则没有加班费。综合工时一般不会出现在你说的这种情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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