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2、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人民法院可以...
刑法中没有第三人的概念,更遑论上诉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上诉状第三人的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根据该条文规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自己申请参加诉讼,二是法院依职权通知参加诉讼。正是基于这样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审查立案阶段,如原告在行政起诉状上直接列明了第三人的,通常会被要求删去诉状上的第三人,而由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查明情况再决定是否追加,如果原告不同意删去,则不予立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但你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申请撤诉。
1、一般情况下,是无权提起上诉的。 2、只有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判决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未判决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6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1,077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