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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签劳动合同没有所谓的试用期; 二、重点是你要证明几个事实:你在该公司工作、工作了多久、工资多少;如果没有证据,只能认定打到你卡上的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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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和上海市的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6000-(16000*13%)-1800-社保-应扣款-]*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少于500元5% 2500-2000元10%25元 32000-5000元15%125元 45000-20000元20%375元 520000-40000元25%1375元 640000-60000元30%3375元 760000-80000元35%6375元 880000-100000元40%10375元 9超过100000元45%15376元
你的情况,计算滞纳金没有意义,劳心劳力而且一般不支持 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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