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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房产证及土地证,那属于合法的财产。如果你父母去世后,就属于遗产。 2、对于遗产,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3、对于遗...
是户主是你哥的,还是房产证上已经是你哥的名字?这个很重要。如果你哥只是户主:不影响继承,你爷爷没有遗嘱,房子应由你父亲、你的叔伯姑们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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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注意房地产权证的颜色是绿色还是黄色。绿色,说明该建设用地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购房者也可以获得绿色房地产权证(“小产证”);黄色,说明该建房用地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购房者办理“小产证”时需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取得绿色“小产证”。除非该证书有“新建商品房”注记(这说明该土地使用权为1994年12月31日前取得,该房屋列入市商品房计划,购房人申领"小产证",不必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获得绿色房地产权证),不然的话,该房屋只能是非商品房(如经济适用房),买房人只能拿到黄色"小产证"。 2,其次,应注意“大产证”标明的房地产权利人是否与卖方名称一致,有无其他权利人,如有共有人,开发商(卖方)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另外,应注意所购买房屋在房地产权证中能否查到,如果查不到,说明该房屋尚未取得“大产证”! 3,最后,应特别注意合同中或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情况”一栏的记载,看有无他项权利记载。如有,是否已为购房者知晓;如购房者不知,说明卖方欺骗买方,购房者应要求其限期清除,然后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果不能清除设定于该房屋的他项权利,购房者可采取措施,要求法院撤销设定于该房屋的他项权利,或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赔偿全部损失。 4,如还有其他疑问及法律需要可及时来电联系我们!
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得到法律完全的保护。不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可能会有以下四方面的影响:1、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得到法律确认,无法判定所购房屋用地是否合法;2、住房用地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特别是对公寓式住宅。因其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3、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能上市出售,经国土资源部会签,建设部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4、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而且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抵押的危险。建议你还是积极去办理土地使用证。
你奶奶现在身体健康,心智健全,属于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可以自主处置自己的财产。对自己的财产做一个书面的处置。就是通常所说的遗嘱,最好公证一下,公证遗嘱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只有用新的公证遗嘱才可以撤销。所以建议你父亲跟你奶奶沟通,在你奶奶还有遗嘱能力时将事情办了。不要等到临终或其他不便之时。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一般是平等分配遗产。除非你举证证明你们确实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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