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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如果被挂靠单位明知挂靠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投标的话,那么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也存在串标行为,如果被挂靠单位不知情...
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如果关联单位知道关联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投标,那么关联单位和关联单位也有串行投标行为,如果关联单位不知道,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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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如果被挂靠单位明知挂靠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投标的话,那么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也存在串标行为,如果被挂靠单位不知情,属于投标人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等参加投标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夫妻关系并不属于法规中的关联关系范畴,关键是看两家企业的资金、管理等实质内容。
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如果被挂靠单位明知挂靠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投标的话,那么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也存在串标行为,如果被挂靠单位不知情,属于投标人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等参加投标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夫妻关系并不属于法规中的关联关系范畴,关键是看两家企业的资金、管理等实质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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