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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公司在知情并且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国家利益,算串标。如果夫妻公司没有达成合意,不能直接认定为串通投标,夫妻双方和其他投标...
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如果被挂靠单位明知挂靠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投标的话,那么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也存在串标行为,如果被挂靠单位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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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如果被挂靠单位明知挂靠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投标的话,那么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也存在串标行为,如果被挂靠单位不知情,属于投标人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等参加投标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夫妻关系并不属于法规中的关联关系范畴,关键是看两家企业的资金、管理等实质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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