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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法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的共同使用,虽然不同于共同财产的使用,但各共有人在对共有宅基地进行使用时仍必须...
只有两种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1、城镇居民如果原来户口在农民且有农房,之后户口迁出农村的,可以通过确认农房间接拥有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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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现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农村户口,如果老人去世,孩子继承房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只可以继承房屋。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而房屋垮塌后,逐渐灭失,失去房屋也就失去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一)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我国现行的法律对宅基地的使用及流转有严格的限制,在使用上采取“一户一宅”的原则,流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即宅基地转让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2007年12月16日,国土资源部重申“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因此你所主张的之前的买卖协议判为无效,是合理的。且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关于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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