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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人可以申请专利复审。如果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但是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对此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请求...
专利的复审申请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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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是要专利发明人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然后递交有效资料,最后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获得的,并不是由专利发明人随便可得的。提供纸质文件是第一个原则。对应性原则是第二个原则。专利归首要申请人是第三个原则。
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专利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专利复审形式审查是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的,没有递交委托书或者没有写明委托权限的,应当进行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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