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
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楼的业主也是需要交纳电梯费。 1、首先,一楼的业主如果是不交纳电梯费这种就是不算合法的。在很早的时候就有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就是属于共有部分,所以说这种也是享有权利,同时它还需要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就是不能履行义务。 2、其次,一楼的业主不交纳电梯费这种也是不合情理的。电梯费用这个可以算一个专业的问题,电梯收费标准的确定可以也是会影响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因为每部电梯实际支出的费用可以说也是一定的,如果一层的业主这个时候不去交纳电梯费用的话,那么其它的楼层的业主就会加重。另外,大家购买是同一幢带电梯的建筑物,电梯可以说它也是属于共有部分,公共设施,一层业主如果不进行交纳电梯费,那么二层业主就可以比较少承诺不用要求减免电梯费,这样三层、四层的业主也是会这样来要求,这样做对于高楼层的来就很不公平的。
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对于你的答辩意见,分析如下:对于第一条:举证责任在原告,这个没问题对于第二条:实际上原告和楼上共同侵权(至于具体是你什么权利,比如采光权还是通风权,待斟酌)你应反诉对于第三条:还是原告侵权问题,但你要有经有关机关审核过的小区整体规划图,同时要证明两排非法建筑为原告建造,并反诉对于第四条:由于交费合同在先,文件在后,其实还是合同变更的问题,在变更之前,你是无法抗辩达到目的的总体来说:你要准备的更充分,否则,可能败诉请考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1,375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