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
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众所周知,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建设工程合同一般涉案金额较大,当事人承担责任往往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不少人会通过诉讼手段进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施工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当向施工行为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合同违约起诉的一般流程:1、首先准备起诉书,各种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和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种材料准备好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终陈述、休庭)等待判决,最终申请执行。
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如果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首先应当注意该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若有效,再进一步分析是否能够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维护自身权益,比如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等。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实践中往往因为资质问题造成多数都是违法分包,因而该分包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不过,工程分包的,只要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实际施工人既可以选择向承包人追讨工程款,也可以选择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在追索拖欠工程款时,如果该工程尚未竣工,可以向申请对在建工程申请造价鉴定
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长期在低水平运行,且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而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签证资料不完善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业主提出高额索赔、最终导致施工单位倒赔钱的案例屡见不鲜。在新的施工任务不断承接的同时,施工企业作为承包人能否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规避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 ②施工能力; ③社会信誉; 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