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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你提出的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哪些的问题的我的回答是: (1)自然终止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
对于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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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保险立法规定的保险合同解除条件一项有以下几项: 1、违反告知义务。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因隐匿、遗漏或不实告知足以影响保险人对危险的正确估计或保险费的计算者,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违反通知义务。当事人一方依合同规定负有通知义务而不为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通知外,无论是否有过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违反保证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违背保证条款的规定,他方当事人即可依此解除合同。 4、投保人违反保险费给付义务。给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其未如期给付,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必须在投保人复效请求期限届满后,方能解除合同。 5、退保。各国法律一般允许投保人中途退保。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保),但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
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是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当事人无需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法律效力消灭。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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