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材料宅基地申请报批时应报送相关材料: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表; 2、农村村民户口簿、家庭成年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4、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公示证明材料;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的相关规定,由乡镇政府核发); 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依据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该项许可不收取费用。
1、土地使用者本人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无土地使用权证书批准的,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异地无房屋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申请人应当保证;3、分户建房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4、因施工需要拆迁的,应当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5、在县规划区,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应当办理,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当经当地政府批准;6、公路、沟渠、河流、桥梁两侧的建设用地,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和《水土保持法》到乡国土资源办公室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批准,辖区内国土资源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到现场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批准)。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369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