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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未收到指定仲裁员或仲裁程序的通知,或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未能...
能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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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况:(1)无仲裁协议的;(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此外,可以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即:(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涉外仲裁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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