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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保险只是补偿作用,工伤也是一样的,理论上只能在一边报销,当然医疗费已经超过了意外保险,意外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不是包括医疗,如果是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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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有: 1、保险周期短: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 2、保险方式灵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低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
一、工伤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会在六十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二、意外险申报:按所签订的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的要求申请保险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一般来说,工伤可以通过意外险获得理赔,因为意外险可以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等提供保障。而在理赔时,被保险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再准备相关材料,并将其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后会进行审核,若是属于保障范围,便可获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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