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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可以询问当地相关部门。 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 (二)申请人无本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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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公租房换租的条件的,提交换租申请。在居住公租房期间,居住人因为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并向公租房所在小区房管提出换租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换租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的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还有其它一些材料。3、同一地点申请换租面积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根据公示的时间腾退公租房、换租轮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换租完成后,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的时间腾退原承租的公租房。
关于公租房今起接受申请有何规定有如下回答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规则: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法》第三条规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契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的一些规则规范 (二)收入、财富低于当地的规则规范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到达相关的规则年限。详细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证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域实践状况肯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向社会停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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