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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形式上看,出租车公司不支付出租车司机的工资,出租车司机自负盈亏,但实质上出租车司机通过承包出租车公司的车辆经营权获得劳动报酬,这也是用人单...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理论上,认定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应当根据双方主体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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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一些省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出租车经营必须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实行公司化运作,个人不得经营城市出租车业务。这就出现了出租车“挂靠制经营模式”。2、挂靠制经营模式,即公司拥有出租车经营权,名义上拥有车辆产权,实际上由司机购买车辆,拥有车辆所有权,挂靠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间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为挂靠出租车公司的对价,并遵守出租车公司的管理制度,而出租车公司则对挂靠的机动车行驶管理监督的职责。3、由于,出租车登记在出租车公司的名下,出租车公司拥有出租车经营权,名义上拥有车辆产权,另外出租车司机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车辆的外厢显示了出租车公司的名称、标志符号等。同时出租车司机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工资制度的特殊性:从形式上看,出租车公司不支付出租车司机的工资,出租车司机自负盈亏,但实质上出租车司机通过承包出租车公司的车辆经营权获得劳动报酬,这也是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资料,劳动者提供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4、所以对于挂靠制经营模式下,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的关系,本人认为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属于劳动关系。
1、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单位,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的,那么双方就存在劳动关系;若双方签的是雇佣合同,则双方是雇佣关系。当出租车司机和单位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一般可认定为劳动关系,但也有一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理论上,认定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应当根据双方主体是否合格、是否有劳动给付和接受行为、双方是否符合“从属性”等要件来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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