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结婚前买的首饰,如果离婚时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首饰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否则可按赠与处理。 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
结婚前女方的首饰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若是陪嫁物品,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用进行分割。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首饰,并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结婚首饰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若是陪嫁物品,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用进行分割。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首饰,并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个人购买的珠宝是个人财产,没有异议。现实中,男方经常给女方买珠宝,可能是礼物,也可能是彩礼等。,那么这部分应该如何确定呢?嫁妆物品属于婚前财产,女方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珠宝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一般不支持法院退还彩礼。法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支持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要符合以下条件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